導讀: 筷子
,是華夏飲食文化的標誌之一;一頭圓,一頭的筷子,象徵天圓和地方,圓的接觸食物,代表「民以食為天」。那麼,箸的使用與禁忌是什麼呢?民間對筷箸的禁忌有哪些呢?想知道就來瞧小編的介紹吧。
筷子
箸的使用與禁忌
古代使 箸
禮儀較嚴,賓客不得持箸過「河」夾菜。南宋朱弁的《曲消舊聞》有這樣一段記載:王安石任參知政事時,有人說他愛吃獐脯,他的夫人感到奇怪,覺得王安石平常從不挑飯菜,怎會忽然特別愛吃獐脯呢?於是問此人,方知宴席上王安石把一盤獐脯吃去了大半,其他菜卻很少下筷。夫人又問獐脯放在桌子什麼位置。此人說是放在離他最近的地方。夫人聽了微微一笑:「你看他下次赴宴愛吃何菜。」第二次宴請,王安石果然將箸伸向那盤最近的菜餚,而獐脯放在較遠的桌邊,他連動也沒動。由此可見王安石極注意遵守不持筷子超越「河」的禮儀,而不是嘴饞愛吃什麼菜。目前,餐桌已用轉盤,既能吃到菜又可避免夾菜越「河」。不過,旋轉盤時最好選在無人揀菜的空當,不要人家正夾菜,而你去推動轉盤,這是十分尷尬的。
古代的皇宮宴飲禮儀不同於民間,等級森嚴、禮節繁縟,清宮廷宴更為突出。乾隆年間一次鹿鳴宴,主考以下各官員及貢生等,要向皇帝不斷謝恩,諸如皇帝賜茶,眾人要跪叩,將茶飲畢,又要叩頭;臣至御前祝酒,還要三拜九叩。有人統計過,整個宴會眾官員要向皇上跪拜三十三次,叩頭九十九回。這哪裡是吃飯,簡直是活受罪。
根據文獻記載,清皇宮大宴所用的宴桌、式樣、桌面擺設、點心、果盒、冷膳、熱膳等數量及所用碗箸餐具形狀名稱,均有嚴格規定及區別。皇帝、皇后,妃子、貝勒等,均依地位、身分依序入座,左尊右卑。皇帝入座、出座、進湯膳、酒膳,均有音樂伴奏;儀式十分隆重、莊嚴肅穆,禮節相當繁瑣,處處體現君尊臣卑。用箸方面也分等級,例如嘉慶元年(1796年)舉行的千叟宴,宴席分一等桌,桌設殿內和廊下兩旁,有資格入座者,乃王公和一二品大臣,還有外國使臣。除上火鍋為銀製外,進膳用的是四楞烏木箸。次等桌設在丹墀甬路和月墀下,入席者三品至九品小官員、火鍋為銅製,所用之箸雖為烏木,但較一等桌稍短,為圓柱形。
春節時皇宮中要在殿內寶座前設皇帝的御宴桌,桌上的碗筷杯碟所放位置皆有規定,絕不能放錯,違反禮儀而亂放者,定欺君之罪。如乾隆二年除夕大宴,據有關資料記載:寶座龍頭至宴桌邊八寸,兩邊花瓶,中間松棚果竄四座;次中,點心高頭五品(五寸金龍座盤)等等;中置金匙象牙筷,紙花筷套。又如乾隆四十一年除夕,大宴桌擺設在皇帝前,左面擺金匙、叉子,右面擺羹匙、金箸,正面擺筷套、手布和紙花。
筷子
在封建社會裡,君臣百姓等級制度十分森嚴,這種所謂禮儀禁忌,誰也不敢超越,不然輕者入獄、充軍,重者人頭落地。清代,康熙、乾隆、鹹豐等皇上,用的是金箸、銀箸、玉箸、紫檀嵌瑪瑙筷,慈禧用的是翡翠鑲金筷,象牙鑲金箸等。可以說,皇帝即使在小小的餐具上,也要顯示皇家的「尊」、「威」、「富」、「貴」的權勢和榮耀。即使是世襲衍聖公的孔府,雖“位列文臣之首”,僅能用銀簸、象牙筷。金筷不是買不起,而是不敢犯忌。金質餐具為皇家所獨佔。誰敢和真龍天子比顯赫,那「僭越」、「違制」的罪名是誰也擔待不起的。
筷子在生育、婚禮、喪葬等禮儀生活中的使用所折射出來的社會心態,是十分有趣且值得探討的。據《週禮》記載:「廣凡喜慶吉事用棘木製匕(匙)箸,兇難喪事用桑木製匕簸。」因「棘」與「吉」、「桑」與「喪」諧音,故而婚宴喜慶用棘木(酸棗樹)筷,固吉利,而喪事用桑木筷上席待客。桑木去皮,心材黃白色,含有守孝之意。 《儒林外史》有一段描寫範進中舉之後,湯知縣請他赴宴,席上擺的是銀箸,範進拒不入座,知縣以為不夠隆重,忙換上象牙筷,範進還是不就座,當知縣得知範進正在為母守孝,即命人換上白木筷,範進這才進膳。可見古時用筷的講究。
民間對筷箸的禁忌也有自已的一套,以漁民和放排人最為嚴格,無論是在漁船上或是在木排上吃飯,千萬不能把筷子橫放在碗口上,否則輕者受到船家的訓斥,重則被趕下船去。東北三江漁民把筷比做船,碗比做礁石,認為筷子橫放碗口預示船會觸礁。若不懂規矩,把筷誤擱在碗口上,須在船家沒發覺的情況下,立即將筷子握起,在碗口上繞三週,然後把筷向前一拋,這就算破了禁忌,船兒便不會再撞礁擱淺了。現在看來,這些忌諱有些可笑,但它卻是舊社會漁民出海悲慘生活真實的寫照,同時也反映了漁民祈求無災無難,生產生活能有保障的美好願望。
筷子的名稱來自於忌諱,筷子的使用也免不了有種種忌諱。因為吃飯對中國人來說是天大的事,做天大的事自然要格外小心。中國人拿筷子一般是用右手。 《禮記·內則》雲:「子能食食,教以右手。」左手拿筷子,民間以為反常,俗稱左撇子。山東一帶又忌把筷子橫擔在碗上,說這是供奉死人的方法。據說明代之前有把筷子擔在碗上的習俗,後來明太祖朱元璋斥之為惡模樣,因而後來逐漸成為一種禁忌。有些講究的人家,酒杯碗筷的置放都有規矩,叫做「杯不出欄,筷不出緣」。筷子也不能放在杯子的兩邊,若是杯子兩邊,一邊放一隻筷子,就覺得不吉利,因為「筷子(快)分開」了,看上去也不雅觀。而且,每雙筷子必須一般齊,不能一長一短,否則會讓人想起「三長兩短」等不吉利的話。吃飯時,還忌諱把筷子掉在地上,若是掉了,要用掉下的筷子在地上畫個「十」字做破法,然後再使用,這是因為掉下的筷子驚動了地下長眠的祖先。
結語:以上是小編整理的「箸的使用與禁忌,民間對筷箸的禁忌」內容,希望能夠帶給大家幫助。
,是華夏飲食文化的標誌之一;一頭圓,一頭的筷子,象徵天圓和地方,圓的接觸食物,代表「民以食為天」。那麼,箸的使用與禁忌是什麼呢?民間對筷箸的禁忌有哪些呢?想知道就來瞧小編的介紹吧。
筷子
箸的使用與禁忌
古代使 箸
禮儀較嚴,賓客不得持箸過「河」夾菜。南宋朱弁的《曲消舊聞》有這樣一段記載:王安石任參知政事時,有人說他愛吃獐脯,他的夫人感到奇怪,覺得王安石平常從不挑飯菜,怎會忽然特別愛吃獐脯呢?於是問此人,方知宴席上王安石把一盤獐脯吃去了大半,其他菜卻很少下筷。夫人又問獐脯放在桌子什麼位置。此人說是放在離他最近的地方。夫人聽了微微一笑:「你看他下次赴宴愛吃何菜。」第二次宴請,王安石果然將箸伸向那盤最近的菜餚,而獐脯放在較遠的桌邊,他連動也沒動。由此可見王安石極注意遵守不持筷子超越「河」的禮儀,而不是嘴饞愛吃什麼菜。目前,餐桌已用轉盤,既能吃到菜又可避免夾菜越「河」。不過,旋轉盤時最好選在無人揀菜的空當,不要人家正夾菜,而你去推動轉盤,這是十分尷尬的。
古代的皇宮宴飲禮儀不同於民間,等級森嚴、禮節繁縟,清宮廷宴更為突出。乾隆年間一次鹿鳴宴,主考以下各官員及貢生等,要向皇帝不斷謝恩,諸如皇帝賜茶,眾人要跪叩,將茶飲畢,又要叩頭;臣至御前祝酒,還要三拜九叩。有人統計過,整個宴會眾官員要向皇上跪拜三十三次,叩頭九十九回。這哪裡是吃飯,簡直是活受罪。
根據文獻記載,清皇宮大宴所用的宴桌、式樣、桌面擺設、點心、果盒、冷膳、熱膳等數量及所用碗箸餐具形狀名稱,均有嚴格規定及區別。皇帝、皇后,妃子、貝勒等,均依地位、身分依序入座,左尊右卑。皇帝入座、出座、進湯膳、酒膳,均有音樂伴奏;儀式十分隆重、莊嚴肅穆,禮節相當繁瑣,處處體現君尊臣卑。用箸方面也分等級,例如嘉慶元年(1796年)舉行的千叟宴,宴席分一等桌,桌設殿內和廊下兩旁,有資格入座者,乃王公和一二品大臣,還有外國使臣。除上火鍋為銀製外,進膳用的是四楞烏木箸。次等桌設在丹墀甬路和月墀下,入席者三品至九品小官員、火鍋為銅製,所用之箸雖為烏木,但較一等桌稍短,為圓柱形。
春節時皇宮中要在殿內寶座前設皇帝的御宴桌,桌上的碗筷杯碟所放位置皆有規定,絕不能放錯,違反禮儀而亂放者,定欺君之罪。如乾隆二年除夕大宴,據有關資料記載:寶座龍頭至宴桌邊八寸,兩邊花瓶,中間松棚果竄四座;次中,點心高頭五品(五寸金龍座盤)等等;中置金匙象牙筷,紙花筷套。又如乾隆四十一年除夕,大宴桌擺設在皇帝前,左面擺金匙、叉子,右面擺羹匙、金箸,正面擺筷套、手布和紙花。
筷子
在封建社會裡,君臣百姓等級制度十分森嚴,這種所謂禮儀禁忌,誰也不敢超越,不然輕者入獄、充軍,重者人頭落地。清代,康熙、乾隆、鹹豐等皇上,用的是金箸、銀箸、玉箸、紫檀嵌瑪瑙筷,慈禧用的是翡翠鑲金筷,象牙鑲金箸等。可以說,皇帝即使在小小的餐具上,也要顯示皇家的「尊」、「威」、「富」、「貴」的權勢和榮耀。即使是世襲衍聖公的孔府,雖“位列文臣之首”,僅能用銀簸、象牙筷。金筷不是買不起,而是不敢犯忌。金質餐具為皇家所獨佔。誰敢和真龍天子比顯赫,那「僭越」、「違制」的罪名是誰也擔待不起的。
筷子在生育、婚禮、喪葬等禮儀生活中的使用所折射出來的社會心態,是十分有趣且值得探討的。據《週禮》記載:「廣凡喜慶吉事用棘木製匕(匙)箸,兇難喪事用桑木製匕簸。」因「棘」與「吉」、「桑」與「喪」諧音,故而婚宴喜慶用棘木(酸棗樹)筷,固吉利,而喪事用桑木筷上席待客。桑木去皮,心材黃白色,含有守孝之意。 《儒林外史》有一段描寫範進中舉之後,湯知縣請他赴宴,席上擺的是銀箸,範進拒不入座,知縣以為不夠隆重,忙換上象牙筷,範進還是不就座,當知縣得知範進正在為母守孝,即命人換上白木筷,範進這才進膳。可見古時用筷的講究。
民間對筷箸的禁忌也有自已的一套,以漁民和放排人最為嚴格,無論是在漁船上或是在木排上吃飯,千萬不能把筷子橫放在碗口上,否則輕者受到船家的訓斥,重則被趕下船去。東北三江漁民把筷比做船,碗比做礁石,認為筷子橫放碗口預示船會觸礁。若不懂規矩,把筷誤擱在碗口上,須在船家沒發覺的情況下,立即將筷子握起,在碗口上繞三週,然後把筷向前一拋,這就算破了禁忌,船兒便不會再撞礁擱淺了。現在看來,這些忌諱有些可笑,但它卻是舊社會漁民出海悲慘生活真實的寫照,同時也反映了漁民祈求無災無難,生產生活能有保障的美好願望。
筷子的名稱來自於忌諱,筷子的使用也免不了有種種忌諱。因為吃飯對中國人來說是天大的事,做天大的事自然要格外小心。中國人拿筷子一般是用右手。 《禮記·內則》雲:「子能食食,教以右手。」左手拿筷子,民間以為反常,俗稱左撇子。山東一帶又忌把筷子橫擔在碗上,說這是供奉死人的方法。據說明代之前有把筷子擔在碗上的習俗,後來明太祖朱元璋斥之為惡模樣,因而後來逐漸成為一種禁忌。有些講究的人家,酒杯碗筷的置放都有規矩,叫做「杯不出欄,筷不出緣」。筷子也不能放在杯子的兩邊,若是杯子兩邊,一邊放一隻筷子,就覺得不吉利,因為「筷子(快)分開」了,看上去也不雅觀。而且,每雙筷子必須一般齊,不能一長一短,否則會讓人想起「三長兩短」等不吉利的話。吃飯時,還忌諱把筷子掉在地上,若是掉了,要用掉下的筷子在地上畫個「十」字做破法,然後再使用,這是因為掉下的筷子驚動了地下長眠的祖先。
結語:以上是小編整理的「箸的使用與禁忌,民間對筷箸的禁忌」內容,希望能夠帶給大家幫助。